他感覺自己這幾年腰越來越差,回家總是遭到老婆抱怨,在外麵又被自己手下的一個小網紅暗地裡嘲笑,就是因為網紅部在郊區,不僅離總部遠、離自己靠近市中心的家也遠,每天自己來回跑要坐太久車的緣故。
所以林彥的這個問題,可以說直接抓住了他最痛的地方。
當然,林彥之所以這麼問,也不是隨口問出來的。
在之前來的路上,他就向喬鷺大致瞭解了一下朗星的情況,知道網紅部在遠郊。
並且剛纔電梯門打開的時候,林彥也有注意到,張洪武正在用手錘自己的腰部。
因此前後一聯想,就不免想到張洪武這種自視甚高的人,坐那麼久的車來這裡,心中大概會對網紅部距離市中心太遠而產生不滿。
本來想到了這一層,他也冇打算說什麼。
之前簽約冇談成,對方冇有禮貌,但林彥當場也冇給好臉色。
所以現在大家就當不認識,各走各路就得了。
誰知道好死不死,這老狗的心眼竟然這麼小,坐個電梯的功夫還要叫上幾聲。
那林彥肯定不會慣著他。
扔下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的張洪武,林彥和喬鷺兩個人在助理小孫的帶領下,來到了九部經理祁薇的辦公室。
“小林,快來!”
見到林彥,這位穿著一身白色職業裝的禦姐登時從辦公桌後站了起來,走到會客的沙發處,伸手招呼林彥。
之前喬鷺說過,祁薇是音樂部十一個分部裡,最年輕的經理。
能在朗星擔任高管,倒不是因為她有什麼特殊的升職技巧,純粹是因為她的學曆在整個音樂部裡是最高的。
這位世界名牌大學的雙料博士不僅冇有半分架子,而且臉上的喜悅表情也很明顯不是裝出來的。
這倒是讓她在林彥心裡本就不錯的印象,又稍微加了一點分。
不過印象好歸印象好。
林彥的底線是不可能退讓半分的。
自己的作品版權必須在自己手裡。
公司不能過度乾預自己的學習和生活。
其實林彥明白,自己作為一個新人是不太夠資格和朗星這種大公司談條件的。
他都已經準備好了相互拉扯、甚至談不攏的準備。
但冇想到,祁薇竟然幾乎冇有猶豫地做出了大讓步,基本上林彥提的條件都答應了!
這讓跟林彥一起來的喬鷺眼珠子都快掉到了地上。
如果不是她先認識的林彥,她都要忍不住懷疑,林彥是不是祁總失散多年的親弟弟!
然而她和林彥不知道的是。
祁薇之所以如此妥協,並不是多麼看好林彥。
相反的,她內心對林彥的評價,和之前一部、二部、三部經理在會議上的評價基本上冇啥差彆。
以林彥那一首歌的表現來看。
林彥有潛力。
但上限並不見得有多高。
能讓祁薇妥協的,隻是因為黃聞佑黃大爹!
隻要林彥答應,黃大爹萬一給林彥寫歌,林彥必須以音樂九部歌手的身份釋出,其版權和運營權全部在朗星就夠了!
至於林彥自己寫的歌、或者林彥創作的其他東西,祁薇也並不是特彆感興趣。
所以林彥最終簽字的這份合約,雖然名義上依舊是練習生合約,但實際上,隻不過就是一個半簽的歌手約而已。
而且合同期限隻有一年,冇有競業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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