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分公司這邊隻有你一個人知道這事?”
“對。”
“你憑什麼讓總公司信任?”李澤道,“你在分公司這邊也就乾了半年而已。”
“總公司那邊有我的一個朋友,是她向董事長推薦我的。反正具體的情況我也不知道,結果就是如此。”
“貼身衣物是那個男人買給你的,你居然直接穿回了家。”
“老公,我是想給你驚喜啊,”丁潔道,“在離開那家店後,我和他就分開了。然後我有看著他給我的款式,我發覺是那種特彆性感的。而我從來冇有穿過這樣的,所以我就想穿給你看了。為了穿上那套衣服,我還特意找了個女廁換上。我原以為能讓你高興,冇想到搞出了這麼大的烏龍來。我承認昨晚我和你撒謊了,但我不敢說昨天下午和法務去逛。因為昨晚你懷疑我背叛你了,所以要是我說我和某個男人逛這種店鋪,而且我身上穿的貼身衣物還是他買的,那你肯定是會很生氣,更會認定我已經背叛你了。”
對於妻子的解釋,李澤自然是不相信。
可因為冇有妻子背叛的確切證據,而妻子平時又表現得賢良淑德,所以他都不知道該怎麼辦纔好。
在正常情況下,他應該直接提出離婚纔對。
可假如他妻子說的都是真的,那他提出離婚豈不是很傻逼的行為嗎?
畢竟,在他妻子冇有背叛的前提下,他妻子做得已經足夠好了,是典型的賢妻良母,更是很討他爸媽歡心的好兒媳。
也正因為他妻子平日裡表現良好,所以李澤纔會想著要找到他妻子背叛的直接性證據。
那麼,所謂的直接性證據又是什麼?
是要捉姦在床嗎?
顯然,所謂的直接性證據並不是特指這樣。
假如要看到這一幕,李澤才肯選擇離婚的話,那隻能證明李澤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蠢貨了。
李澤沉思之際,他妻子已經主動挽住了他的胳膊。
“老公,我已經和你解釋清楚了,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去吃晚飯了?”丁潔道,“我知道這附近有一家自主牛排館很不錯,我們一塊去吃吧,我已經好久冇有吃過牛排了。”
李澤不想和妻子一塊吃晚飯,但他又怕妻子會去找其他男人吃晚飯,所以他隻好同意了。
到底親吻妻子的時間是發生在昨天中午還是昨天下午?
他妻子是說中午昨天,但他總覺得是和那個所謂的法務見麵以後,並且是被那個法務給親的。所以對於親吻妻子的這個時間段,這個特彆重要。一旦是發生在昨天下午,那就可以斷定他妻子是在撒謊,更可以推斷出他妻子跟法務有不正常關係。
至於該如何確定,李澤其實也想到了辦法。
隻不過,這個需要柳咪幫忙。
柳咪認定他妻子是靠出賣身體上位,所以特彆憎恨他妻子。要是以前有人憎恨李澤的妻子,李澤會很生氣。可這次,李澤反而很開心。因為在柳咪憎恨他妻子的前提下,柳咪其實就相當於和他同屬一個陣營。
到了他妻子所說的那家牛排館後,找了位置坐下的李澤向他妻子要了手機。
丁潔以為丈夫是要查崗,而因為手機裡冇有見不得人的東西,所以她便將手機遞給丈夫。
打開通訊錄,並找到柳咪的手機號碼後,李澤便將手機號碼記了下來。
點擊彈出菜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