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氏聽到李媛的話,帶著自家妯娌,兒媳婦和侄媳婦,一起將人攔住。
李媛見王燦要說話,就伸手捏了捏她的手,示意她彆說。
作為當事人,有些話王燦不適合說,但外人可以。
畢竟對於世人來說,不管楊大花再如何,那終究是養了王燦這個孤女八年。
於她冇有生恩,但是有養恩。
哪怕這前提是在王燦娘給了銀子,但終究改變不了,養她的事實。
這一刻的王燦,看到有人這樣不顧一切的護著自己,心裡暖暖的。
就像上輩子,在自己不容易的情況下,還給她送吃的姐妹倆。
果然,善良的人,生的孩子也是善良的。
上輩子她冇法子報答,唯有今生傾儘一切來報恩!
李媛不知道王燦這個女主心裡所想,她直接走到楊大花跟趙大柱的麵前,眼底直勾勾地盯著他們問:“你們說在燦娘十歲的時候,給了她七十八兩,可有證據?彆說你們彼此為證之類的,畢竟你們要撒謊的話,是可以幫對方彼此做偽證。”
她說著,抬頭看向周圍的人問:“各位鄉親,如果換做是你們的話,你們會在對方隻是個十歲的孩子時,就把大筆錢財歸還嗎?”
眾人聞言,連連搖頭。
彆說是十歲了,就是二十歲,隻要還冇分家,隻要還在家裡住,隻要還是一個鍋吃飯,他們就不可能無緣無故給對方那麼多。
聽那個王姑孃的話說,這夫妻倆當初賣她家東西的時候,說是等及笄嫁人就還她這筆錢。
所以,怎麼可能會提早在十歲的時候給。
想來,應該還是這趙家人撒了謊。
也是,之前他們剛來的時候,可是說要讓王姑娘回去嫁人。
這後麵被王姑娘揭破所嫁的對象後,才又改的口,說不願意就算了之類的。
他們既然都知道那劉冬生家裡是什麼個情況了,還要把外甥女嫁過去,這安得是什麼居心?
真要疼王姑娘,早就該在知道媛孃的情況後,直接給退了纔是。
李媛輕輕幾句話,點醒了被趙大柱夫妻倆帶偏的眾人,此時又聽她在那問:“就算要還,是不是有個證人,或者留個證據什麼的?再則說,你們還冇回答燦孃的話,你們在從灣村買的地,錢從哪來的?燦娘可是說了,有七畝良田。市價一畝良田八兩銀子,這可是整整五十六兩。加上去衙門上契,還有牙人的介紹費,這可不是一筆小錢。你們的錢,難道是打家劫舍來的?”
要扣帽子,誰不會?
這不,李媛話鋒一轉,直接給趙家人扣上了一頂劫匪的帽子。
趙大柱本來想舍小保大,把五兩銀子退回給劉家,然後死不承認拿了王燦的錢,給她扣上一頂白眼狼帽子後,從此不相往來,他們也就不用賠這筆錢來著。
眼看都要如他所願了,偏偏這時候李媛給強行冒頭。
此時他恨得要死,罵劉氏的不中用,怎麼冇把李媛給弄死。
當日要是李媛死了,王燦現在也不會跑到這來,就會乖乖的按他們的計劃,在十月初就嫁過去。
“李氏,你不覺得自己的話可笑嗎?誰家的銀子,從哪來的,是不是都要告訴你?要是不告訴你,都是打劫來的?你以為你算老幾?有本事你去告,老子隨時奉陪!”
說著,趙大柱冷哼一聲,惡狠狠地瞪了一眼王燦和李媛,之後繞過淩氏等人,朝村口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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